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中央财政按规定对地方实行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助。(新华社记者彭韵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