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记者王艳秋)6月21日,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收到一封来自黑龙江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的感谢信,信中,商会代表商会全体会员单位向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在处理意见企业来信中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为企业办实事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和致敬。
据悉,6月初,黑龙江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会员单位反映企业在落实执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过程中遇到了资金困难,希望商会能够帮助企业向省政府相关部门反映,给予企业汽车注册登记缓冲期,以减轻企业的临时困难。
该商会接到企业的有关信息后,进行了慎重的研究,决定将此事通报给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和省公安厅车辆管理处寻求解决办法。两部门对企业提出的困难给予了高度重视,即刻进行了调研、协调和办理。一周后两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有关事宜的通告《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黑龙江省公安厅 公告【2021】4号》,给予了企业目前国内最优惠的政策,将2021年7月1日前销售并且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但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办理注册登记时间延缓到2021年底。
两个省级管理部门的高效率举措,极大缓解了省内几十家汽车销售企业在6月底前注册登记时需缴纳的附加费、保险费等费用的压力,企业发自内心地为政府的工作效率、为企业做实事的作风和我省的营商环境的极大改善点赞。
“企业的发展壮大,一刻也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黑龙江省物流与供应链商会副会长郑春萍说:“黑龙江省优质的营商环境是企业良好发展的基石,作为行业商会,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协助政府制定和落实好相关政策,帮助会员解决问题”。黑龙江省畅麒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罗健说:“这个文件印发得太及时了,给汽贸企业处理国五库存车缓解了巨大的资金压力。龙江的汽贸企业都受益匪浅,有这样高效为民做实事的营商环境,我们将继续投资家乡、建设家乡,为龙江经济发展添砖加瓦,踔厉奋发,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