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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组深入防汛一线守护人民安全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于克勤   2021-07-02 16:41:52

黑龙江经济网讯(吴晓雪 王叶鹏 记者马朝林)6月份,大兴安岭地区受强降雨天气影响,地质灾害风险等级较高,黑龙江大兴安岭段、呼玛河发生汛情。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系统使命担当,全力以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守护人民财产安全。

6月22日,地区自然资源局局长郭长福主持召开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技术指导会议,将汛情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收集雨情、汛情信息,分析近期发生险情情况,深入分析论证,提出合理化方案,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会上成立以党组成员、副局长梁顺为组长的大兴安岭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组。会议强调: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防汛领导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汛工作责任。二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排查到位。积极组织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协调水利、水文、生态环境、气象、公安等相关责任部门对辖区内水库、地质灾害及山洪易发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扎实做到汛期不结束,检查不停止,隐患不排除,工作不放松。三要强化防汛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建立值班日志,值班防汛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灾情,做到信息反馈准确及时。

6月23日,大兴安岭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组奔赴汛情一线呼玛县,抓降雨停歇的“窗口期”、洪峰到达的“关键期”,充分依托技术支撑单位专家的专业性指导意见,对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调查排查。

工作组在呼玛期间,对呼玛县三卡乡宽河电站地质灾害隐患点、呼玛县江湾村及北部乡镇等5处重点区域进行实地踏查,为隐患排查和灾情处理提供了有效保障。

24日晚,梁顺副局长代表局党组慰问驻守在江堤上的呼玛县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

27日,黑龙江上游洪峰已平稳通过呼玛江段,大兴安岭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组继续启程,对十八站至塔河47公里处,塔呼公路塔河县段,新林区G111国道2147公里处及松岭区G111国道2090公里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工作。

面对自然灾害,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系统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牢牢把握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等各项工作,期间未发生地质灾害灾情和人员伤亡,下步工作将依托技术支持,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处置能力,做好灾区重建规划工作,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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