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李皓 牟璐 记者马朝林)7月9日,塔河县举行呼玛河哲罗鱼、细鳞鱼增殖放流活动,塔河县政府县长宋波,县人大主任李振峰,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高波,县委常委、副县长刘煜等县处级领导及地区水产总站站长李勇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公证处公证人员依照程序,对鱼苗质量、数量进行全程监督公证,确保了鱼苗增殖放流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经过严格筛选的6万尾5公分以上自行培育的哲罗鱼苗被顺利投放于呼玛河。
据了解,增殖放流可以发挥鱼类维系水体生态平衡的作用,促进水体良性循环,恢复渔业资源,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此次放流活动在禁渔期内,将禁渔管理与增殖放流有机结合,在保护水生态的同时主动修复水生生物资源,确保了放流鱼苗有充分的休养生息时间。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放流水域进行不同频次的巡查和管护,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为塔河县的生态修复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