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吴玉玺)近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2021年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黑河市等8个城市的督察反馈意见和2020年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等5个城市的整改方案,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
2020年11月,我省对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鹤岗市、绥化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今年4月和5月,分两批次对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了13个市(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目前,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鹤岗市、绥化市已上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共梳理整改问题187项,已立行立改58项。
会议要求各地市以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快推进问题整改,集中力量解决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散煤污染、水环境污染和城乡垃圾治理等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省环境保护督察管理平台中增设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内容,强化问题整改过程管理,常态化掌握各市(地)整改动态进展,并开展定人定区域定任务的跟踪盯办和暗查暗访,督促指导任务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