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任智勇)7月26日21时,双鸭山市疾控中心接到山东省疾控中心《关于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协查的函》,经调查核实,7月20日,该市宝清县居民王某等6人与南京市江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陈某同乘游轮,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上述密接人员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人员及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已对密接人员居家环境、楼道及行动轨迹中公共场所进行消杀。
请与密接接触者同航班同车次同车厢同时段的同乘人员,立即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故意瞒报行程,将依法严肃处理。
双鸭山市疾控中心联系方式:0469—6106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