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新影 许澜潇)年初以来,塔河县坚持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巩固提升河湖“清四乱”成果,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和“有能”方向转变。
河长发力,推进河湖“清四乱”巩固提升。进一步夯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制体制,明确了县、乡级河长牵头抓总,层层压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各级河长开展了巡河行动。截至目前,对呼玛河堤防清理乱堆垃圾1000余立方米,出动勾机12台次、装载机8台次、翻斗车26台次。
部门联动,助推河湖“清四乱”向纵深发展。坚持以法治方式解决河湖突出问题,推进“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机制落实,不断加大河湖管理领域执法力度。按照地区河长办的要求,印发了《2021年塔河县河流管理工作要点》,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加大宣传,提高全民参与保护河湖氛围。积极开展河长制进社区、进村屯宣传活动,采取挂条幅、设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广播电视、微信网站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河长制的重大意义,提高人民爱水、护水、节水意识。在河流岸边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公示了河长制监督举报电话,按要求标识了“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截至目前,更换河长公示牌6块,悬挂条幅10幅、摆放展板14块,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本。
塔河县水务局负责人介绍,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塔河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通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开展,有效改善了塔河县河湖生态环境,推进了人水和谐有序利用。下步,塔河县将继续加大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治理力度,开展河长制与司法衔接,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绿水青山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