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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林业局:“零容忍”保生态 “出重拳”护生灵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于克勤   2021-10-21 11:00:14

黑龙江经济网讯(蒿梦琪 崔红霞)为进一步加强对野生杜鹃的保护工作,10月20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召开兴安杜鹃保护暨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鸟类保护)专项工作会议,驻局森林资源监督办主任马宝峰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副局长周成仁主持会议。林业局党委宣传部、保护地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生态修复科、各林场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马宝峰说,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保护野生兴安杜鹃和野生动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立足于发展与保护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加强生态文明意识观念教育,从思想源头形成保护野生兴安杜鹃和野生动物的社会氛围。要加强林地协同作战能力,齐抓共管,严查严处违法问题。要做好行政执法,坚决打击利益链条,市场监管、公安森保、交通运输、资源管理等部门要形成合力,严查销售渠道,全面排查,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周成仁围绕强化宣传力度、全覆盖巡查、线索收集、采集源头、运输销售等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周成仁说,新林林业局始终秉承“零容忍”的态度全力抓好野生兴安杜鹃和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各林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野生兴安杜鹃和野生动物的保护。在施业区日常巡护过程中要主动发现问题隐患、排除隐患。严查入山人员和车辆,加大对责任区内的各支岔线和兴安杜鹃分布区域的巡查力度,对非法采摘、运输等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对一旦出现违法采摘野生兴安杜鹃的个人予以严厉打击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对本辖区发生违法采摘事件却未发现的林场予以严肃处理。各相关单位要尽快组成工作组进一步开展详查核实,对盗采、销售野生兴安杜鹃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打击、震慑盗采、销售野生兴安杜鹃的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积极应对舆情。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子屏不间断宣传,通过增设醒目的宣传标语、横幅,宣传单等宣传方式,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保护野生兴安杜鹃的重要性,同时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确保新林林业局的生态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人传达了大林资字(2011)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杜鹃保护管理的通知》、大林资字(2021)52号《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部署》的通知、大林资字51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关于推广湖北省鸟类保护的工作经验做法的函》等相关文件。

会后,所有与会人员参加了由森林资源管理科举办的“保护野生兴安杜鹃人人有责”宣传活动,对快递公司、山产品店、检查站、配货站、市场及过往车辆进行宣传,并呼吁经营业主参与到保护野生兴安杜鹃行动中来,不收购、不运输、不销售野生兴安杜鹃,坚决把牢物流运输关口。

新林区林草局、公安森保大队、市监局、交通局、邮政局工作人员参会并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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