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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盗采杜鹃“出重拳”对破坏生态“零容忍”
新林林业局保护野生兴安杜鹃在行动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张宏玲   2021-12-21 15:31:50

黑龙江经济网讯(蒿梦琪 崔红霞)野生动物、植物作为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盗采、盗猎销售问题已是当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近年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新林林业局高度重视,本着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方针,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的发展态度,始终以“零容忍”的原则,全力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用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举措强化源头管理,秉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遏制非法采折、销售、运输野生兴安杜鹃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生态资源安全。

林地协同保生态。新林林业局始终站在保生态、保资源的高度,将保护野生兴安杜鹃摆到重要工作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此项工作,联合新林区公安森保大队、新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了专项检查组,通过全方位排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大对快递物流公司的检查宣传力度,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兴安杜鹃保护管理的通知》,并严格要求各快递、物流公司禁止邮寄野生兴安杜鹃枝条,倡导对发现收购、销售、运输野生兴安杜鹃的行为进行制止,杜绝物流企业成为非法运输野生兴安杜鹃的通道。

齐抓共管同梳理。林业局时刻紧盯任务目标,加强工作衔接,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维度上,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兴安杜鹃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着重抓好源头管控、网络监管,健全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认真梳理资源保护管理的薄弱环节,对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查找不足,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并依法严厉打击盗采野生兴安杜鹃及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大兴安岭林区的生态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着力形成协作有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宣传教育促担当。林业局资源管理部门在主要入山路口采取悬挂标语、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教育和引导职工群众树立良好健康生活习惯,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兴安杜鹃,树立防范公共卫生风险意识,形成保护野生动植物常态化管理,并通过各林场管护站固定监管和流动巡护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施业区内重点地段及近山区不定期进行巡护,坚决杜绝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发生,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护良好的森林景观和生态安全。

截至目前,全局共悬挂宣传横幅170余条,发放宣传单900余份,排查入山人员150余人次,检查快递、物流企业50余次,通过专项检查在新林林业局辖区内并未发现有采折、邮寄和销售野生兴安杜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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