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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刘艳玲   2021-12-29 10:26:31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祥和安全的节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元旦春节期间是疫情防控任务十分艰巨的关键时段,要绷紧弦、防范好、管控住,全力做好防疫和抗疫工作,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严格执行《黑龙江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出行要求,严格控制聚集活动,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严格落实“早快准严细实”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精准有效做实疫情防控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坚持预防在先,有效防范疫情输入,有效遏制疫情反复。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坚持精准抗疫,采取精准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经济社会秩序的影响,以最小社会成本获得最大防控成效。要查找和堵塞防控漏洞,严格落实口岸城市疫情防控措施,严密防范进口冷链渠道输入风险,严细做好密闭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始终保持高度戒备、强化能力准备、做好物资储备、强化医疗救治服务,引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保持少聚集、勤洗手、用公筷、戴口罩、测温、扫码等良好习惯。

二、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心全意关爱困难群众。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和参保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待遇发放工作,兜牢民生底线。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强对低保、特困、重病重残、流浪乞讨、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监测帮扶。畅通社会救助渠道,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全面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确保在“两节”期间社会救助资金稳定有序发放,及时、准确地将保障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让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走访慰问,及时发现和解决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要加大欠薪治理力度,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摸清欠薪底数,畅通维权渠道,充分发挥省市县快速联动机制作用,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让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返乡过年。

三、加强市场监管,全力保障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监测,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肉类、蔬菜等重要储备商品管理,应急条件下及时精准投放,增强市场调节能力,确保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组织开展“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法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加强节日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管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稳定市场预期,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丰富节日市场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

四、大力弘扬主旋律,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走访慰问、开展扶贫、探亲访友等时机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使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人心。统筹疫情防控和群众节日旅游需求,加强执法,维护文化和旅游节日市场秩序。以“冰天雪地美好生活”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和“乡村村晚”等为载体,组织文艺工作队伍深入农村、社区、企业一线开展慰问演出活动,丰富城乡居民节日精神文化生活。筹备开展第二届冰雪非遗节活动,展示龙江冰雕、雪雕技艺等龙江传统文化非遗产品,策划组织“迎新年、庆新春”系列演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讴歌新时代,营造元旦春节期间浓厚的节日氛围。

五、周密安排春运工作,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做好道路疏堵保畅工作,保障运输通道便捷高效通行。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等措施,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增强运力供给,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客出行需求。针对极端天气做好应急准备,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大范围旅客、车辆滞留。要加强道路交通源头管控,全面排查农用车,重点整治车辆挂靠经营、长期异地运营、运输企业监管主体责任缺失等问题,紧盯事故高发重点时段,强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限期解决、整改到位,从源头上消除交通运输安全隐患。要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安全责任追究。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六、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在极其重要位置,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持续加力做好预防、监管、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抓好矿山领域安全监管,严密防范各类火灾隐患,强化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全力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加大道路运输安全执法力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健全节日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极寒天气、暴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健全落实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把握岁末年初社会治安规律特点,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确保节日期间社会治安平稳有序。加强社会面巡防巡控,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控,严格大型活动审批,最大限度消除治安隐患和盲点。

八、坚持转作风树新风,倡导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尚。抓住“两节”这一特殊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严格家教家风,倡导勤俭节约,推动移风易俗,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同志的关心关爱力度,做好对“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干部家属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使党员干部等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九、加大节日监督检查力度,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强化政治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严肃节日期间廉洁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坚决整治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严格执行“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加大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大力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民生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对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同一内容视频会议层层套开、“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为基层减负。

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要按照分级带班值班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执勤并保证服务质量,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较重的单位,要提前做好应急保障准备,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者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要切实增强信息报告的敏感性和主动性,强化上报意识,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在30分钟内向省委、省政府电话报告,1个小时内上报书面报告。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本部门社会面情况的调度,及时主动收集网络舆情、社情民意及预警性苗头性线索。要通过电话检查、实地抽查、视频点名等方式,加强对本地本系统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推动值班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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