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伊视 记者仉庆华)近年来,伊春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推动蓝天、碧水、净土、美丽乡村、原生态五大保卫战,不断深化环保监管执法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环保基础能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伊春市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性的工作规划、意见、方案及各项决策层面推进落实。通过出台相关规定、条例以及方案,成立市及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席会议制度、市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和《伊春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了47个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机制。
2017年至2020年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达到93.9%、98.6%、97.2%和95.2%。截至2021年10月末,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大气环境质量连续几年全省排名在前。“十三五”时期,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以及辐射环境安全全部达标。
在五大保卫战工作中,全市完成6家热电联产企业脱硫、脱硝改造工作。全市4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面实施了水污染集中治理,19家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通过环保验收并投入运行。积极开展72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相继完成了大西林铁矿尾矿库土壤污染防治国家示范项目建设,10个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以及全市畜禽禁养区划分,70家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并通过验收。连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绿盾”专项行动,对16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44个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已整改销号241处,整改率达99%。截至2021年11月末,“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受理信访案件367件,结案率100%。
伊春市还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了《环评审批重大服务项目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十项措施》、《行政许可办事服务指南》,确定了“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23个,“网上办”办理事项21个,“不见面”办理事项2个。优化环评审批环节和时限,对哈伊高铁、防疫项目、“百大项目”等全力提供环保服务支持。共审批建设项目118个,拒绝3个重污染项目落地伊春。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4个省级工业园区已有3个规划环评通过审查。
与此同时,伊春市通过制定发布《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将全市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61个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圆满完成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19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全部投入使用,实现全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全面完成嘉荫、友好、铁力3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境内3条主要河流水质自动化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