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民政厅发出通知,决定于2022年开展全省第一届“龙江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黑龙江省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单位、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个人、志愿服务团体、慈善项目和慈善工作先进团体或个人。
据了解,“龙江慈善奖”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由省民政厅主办,2022年为全省第一届 “龙江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奖项设置慈善楷模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志愿服务奖、慈善工作奖、慈善项目奖,表彰名额共60个。
据了解,全省第一届“龙江慈善奖”接受全省各市(地)民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对全省第一届“龙江慈善奖”参评对象的申报工作,不接受自荐。省民政厅设立领导机构和评委会负责组织全省第一届“龙江慈善奖”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接受申报起止日期从即日起至6月13日。
相关申报电子表格可登录龙头新闻APP、黑龙江省民政厅官网、黑龙江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
(记者:杨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