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立)哈市开展第四批“哈尔滨老字号”的评定。按照重新修订的《“哈尔滨老字号”评定管理办法》,与以往相比,今年评定条件中的时间门槛降低了,品牌创立年限从之前的35年(含)以上改为满25年(含)以上,旨在壮大哈市“老字号”队伍。
哈市要求,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新一批“哈尔滨老字号”申报评定工作,充分挖掘整理老字号的传统产品和技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单位申报,指导相关单位填写“哈尔滨老字号”申报表,并做好初评和推荐工作。
申报“哈尔滨老字号”的单位,需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须达到25年(含)以上;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哈尔滨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国内资本(含港澳台)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条件。企业列入失信名单或存在争议的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