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讯(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刘艳)记者从哈尔滨市医保局获悉,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于2022年5月31日截止。依据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6月1日至9月30日,居民(不包括新生儿)个人参保缴费标准及待遇期相关政策有新的变化。
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960元,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足额缴纳。其中,个人缴费350元/人,财政补助610元(依据相关文件会调整)。待遇期为缴费到账后3个月(含缴费当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例如,居民6月初参保缴费,医保费6月份到账,待遇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居民6月末参保缴费,医保费7月份到账,待遇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就近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站或村委会办理参保。出生0~90天(含90天)内新生儿落户后方可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