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栋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晓丹
22日至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这是我省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后,首次听取全省4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显示,2021年末与2018年末相比,全省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增加9017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增加2639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增加3343亿元。2021年末,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52039.20万亩,石墨、钼矿查明资源储量分别居全国第1位、第3位,水、土壤环境质量完成国家目标。
实现监督“全覆盖”
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先后听取和审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显示,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得到较好落实。全省13个市(地)及部分县、区建立了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工委)均开展了听取和审议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各级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完善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内容,国资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全面摸清“家底”
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全省地方国有企业3381户,国有企业职工51万余人,上缴税费108.2亿元。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高出全国地方平均进度4个百分点。国有资产监管水平稳步提升,出台“1+N”改革配套文件28个。
全省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情况:截至2021年末,全省国有金融企业104户。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集中在哈尔滨、大庆、绥化3个市;分布在银行、证券、金融控股公司以及担保业等,银行业占比最大。
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130.30亿元。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占国有资产总额70.80%。市县级国有资产占比大。
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截至2020年底,我省土地总面积70604.17万亩;耕地25770.21万亩,居全国第1位。已发现矿产136种,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88种。石墨查明资源储量3.68亿吨,保有资源储量3.36亿吨,居全国第1位。钼矿、铜矿、煤炭查明资源储量分别为296.41万吨、342.06万吨、235.29亿吨,保有资源储量分别为285.95万吨、312.13万吨、209.64亿吨。全省境内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四大水系,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881条,总长9.21万公里。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810.33亿
建真言献良策
为提高这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全省13个市(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并形成综合调研报告。
报告建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必须优化国资国企布局结构、提升运行效率和质量、深化改革,强化监管机制。报告建议,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体系;要提高国有金融资本风险防范能力,推进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报告建议,拓展资产监管范围,完善资产管理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推进绩效考核评价,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资产使用绩效。报告建议,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