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玉玺)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5日至27日,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完成进驻,将对牡丹江市、佳木斯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关注市(地)党委和政府(行署)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情况,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区县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等内容。
根据工作安排,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15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受理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