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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农垦迈出新步伐
黑龙江农垦:服务“三农”促进乡村振兴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崔冰   2024-09-29 13:42:23

□韩兵 师杰 张驰

金秋九月,大地流金。行走在农垦大地上,“农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图景尽收眼底。一幅幅美好景象的背后,都有一抹亮丽的“检察蓝”在舞动。

近年来,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分院(下称“农垦分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检察院部署要求,以“检护民生”为抓手,聚焦粮食安全、黑土地保护和司法救助等重点领域,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司法为民政策在农垦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保护现代农业“芯片”,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黑龙江农垦辖区作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现有耕地4448万亩,具备年产440亿斤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素有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美誉。近年来,农垦检察机关共办理粮食安全案件60余件,以有力的检察举措服务打造更加稳固、坚实、安全的“大粮仓”,筑牢粮食安全。

位于黑龙江、乌苏里江与松花江交汇处的三江平原,因其独特的地理优势,是垦区水稻集中种植区。因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非常适合寒地种植,深受种植户喜爱,一度供不应求。然而,农业的“芯片”——种子资源也被不法分子盯上了。套牌侵权、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现象屡禁不止,给国家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有不法分子通过收购种子包装袋,灌装其他种子进行售卖,涉案玉米种子2598袋,涉案金额达187万余元。最终,马某等4人被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相应刑事责任,李某甲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李某乙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该起假冒种子案件反映出行政机关对种业保护存在监管漏洞。”宝泉岭检察院(系农垦分院下辖基层院)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第一时间制发了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加大粮食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相关行政机关据此立案调查10余起。

此外,农垦分院还办理了全省首例侵犯垦丰种业“德美亚”注册商标惩罚性赔偿民事支持起诉案,垦丰种业获得300万元惩罚性赔偿,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该院借机对辖区种子经营及分布位置进行数字化管理,严格落实种子追溯制度,探索利用现代化手段逐步建立种子质量监测体系。

呵护“耕地中的大熊猫”,守住生态安全红线

洪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素有“东亚之肾”的美誉,是我国三江平原原始湿地的重要“缩影”,也是“中国东方白鹳之乡”,对调节当地气候具有重要作用,是保护粮食安全天然屏障。

2023年8月,农垦分院在开展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洪河自然保护区内数百亩地块被违法开垦耕种且持续长达数十年的问题线索。因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职能先后在省级环保、林草部门与农垦地方管理局、某市相关行政部门之间划转,监管职责难以厘清。

鉴于此情况,该院决定以事立案,开展实地调查,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无人机航拍绘制了明晰的违法耕种面积区划图,确认违法耕种破坏生态现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制止违法开垦行为,开展退耕还湿,修复受损公益。在多方努力下,违法行为人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停止违法耕种并退出违法耕种的土地537亩。

针对该案中涉及行政区划调整及农垦体制改革,监管职能交叉、职责未理顺等历史遗留问题,今年3月,黑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在案发地联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相关行政机关、国有农场和违法行为人等参加,以案释法,切实提高各方责任主体湿地和农业生态保护意识,构筑北方农业生态安全屏障。今年8月,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除了湿地生态安全,种子质量和农药、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在稳定粮食生产和保障粮食质量方面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近年来,农垦检察机关陆续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高标准农田保护和休耕轮作公益诉讼监督等专项活动,办理黑土地保护、种子安全、农药废弃物包装回收等领域的案件90余件,追缴违规发放30万元休耕补贴资金,督促恢复被非法占用农用地2426亩,追偿生态修复金116万余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守护关乎民生民利的“北大仓”。

聚焦百姓期待,守护民生民利

“要不是检察院及时救助,我的生活费都不知道怎么解决……”司法救助申请人宋某动情地说。

该案源于红兴隆检察院(系农垦分院下辖基层院)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案发后,被告人无力进行任何赔偿,被害方家庭陷入困境。收到司法救助线索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展开调查,主动上门、走访社区,调查核实被害方家庭情况和被告方赔偿能力。

经查,被害人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其家中只有母亲宋某,宋某年事已高,只能依靠低保金维持生活,所住房屋破旧不堪,生活十分困难。对此,该院积极与当地农场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宋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渡过难关。

近年来,农垦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依托“检察监督+司法救助”机制,先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15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7万余元,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帮助因案受困群众排忧解难。

“农垦检察机关将继续在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中贯彻司法为民的理念,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高质效检察履职,守住民生底线。”农垦分院检察长贾一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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