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徐丹丹 记者马朝林)随着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显提升。日前,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公安局通过警民爱心接力,救助一只不慎“迷路”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尾林鸮(俗称猫头鹰)。
当日,一位辖区居民来到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卫东派出所求助称,“警察同志,我在家附近捡到一只鸟,眼睛炯炯有神,像是只猫头鹰!”随后经民警检查,发现这只小家伙除了掉了些许羽毛外,没有其它明显外伤,遂将其安置到笼子中,进行了简单喂养和照料,并迅速与野生动物救助站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工作人员鉴别,认定这只小家伙为一只野生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待猫头鹰生命体征稳定,不影响野外生存,符合放归条件后,会将其放归大自然。
加格达奇警方提示:群众若发现落单、受伤、未发育完全的野生动物时,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置,用实际行动维护和谐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