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苏永娟 记者马朝林)为落实破产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立案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规范执行转破产工作,保障维护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绥棱县人民法院设置跨部门“执转破”案件审判团队,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推进“执转破”工作。
审判团队由执行法官、民事法官、立案法官以及院领导组成,“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构建以来,该法院已筛查出一例符合“执转破”办理条件的案例,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执转破”团队已对该案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案件正在审理中。
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专人定期核查企业为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案件,筛查近五年的涉企案件,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筛查到符合条件案件,迅速组织执行干警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车辆管理所调查企业信息、资产信息、债权信息、债务信息,及时报送法院破产专班进行执行转破产审查。
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破产审判工作力度。进一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开拓破产审判新局面,实现破产审判新作为,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加强执转破案件办理机制探索。统一“执转破”案件指导、立案受理和审判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司法在经济领域的监管和调控作用,提速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执行转破产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领域一个重要的制度创新和创设,对于解决实践中基层法院积压的大量“执行不能”案件、清退市场中大量的“僵尸”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相当重要的实践意义。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这有利于完善司法工作机制,化解执行积案。
下一步,绥棱县人民法院将积极推进“执转破”案件办理工作,执行转破产制度通过司法手段对“执行不能”的企业进行重组或清算,从制度上打通了部分案件执行难的“最后一公里”,完善“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全力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彰显司法机关对市场经济的积极响应和服务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