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智博)日前,哈尔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哈尔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时间为每年6月28日。
据了解,2024年2月,哈尔滨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哈尔滨市人大代表孙澄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提高城市历史文化影响力,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和建筑相关保护日的建议》提出,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的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基础实、氛围浓、优质建筑文化遗产众多,应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建筑的辐射效应,激发城市创意设计及文旅产业融合活力,以立法形式择时设立历史名城和历史文化建筑相关保护日,使其成为国内具有法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日的省会城市。
哈尔滨市目前已基本确立了1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个历史城区、16片历史文化街区、9片历史文化风貌区、20片历史性绿地,958栋全国重点、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文物建(构)筑物以及303处历史建筑的完整保护体系,具备设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的现实基础。
在征询了多方意见建议基础上,哈尔滨市人大城建委进行了深入论证研究,建议哈尔滨市将“哈尔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日期定为每年的6月28日(防洪纪念塔开工修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