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孙博 记者马朝林)近日,兰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前往当事人家中提供上门调解服务,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24年9月,被告在原告处购置饲料若干,双方议定价格为17000元。因为双方有交情,被告先行支付了3000元,并承诺剩余14000元于一个月后结清,且为此出具了欠条。到期后原告屡屡催讨,被告却始终未予偿还,一直拖欠该笔款项未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起诉至兰西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民事审判庭干警了解到被告因身体受限不能前往法院,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决定上门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干警们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条分缕析地进行讲解,并以情感化双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鼓励他们理性沟通。“你们相识一场,过往情谊不易,不要因此伤了和气。”在干警们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道不尽的公平正义情怀,走不完的司法为民之路。兰西县人民法院主动上门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服务,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减少了诉讼成本,传递着司法的温情,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下一步,兰西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情怀,坚持以“调”为先解决矛盾纠纷,以“情”为引延伸服务触角,从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角度出发,以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