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记者马朝林)近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召开审判质效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该院一年来审判质效工作情况。党组成员、副院长乔永艳作主旨发布,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管志刚主持会议。
年初以来,庆安县人民法院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以数据分析指引工作方向、以狠抓落实促进提质增效,突出发挥审判管理“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推动审判质效提档升级。
深入学习新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强化院庭长抓审判质效责任,修订法官绩效考核办法,把“管人”同“管案”相结合,形成“日提醒、周督促、月通报”审判管理模式,发布审判质效整体通报11期,审管数据单项提醒通报100余次。
院党组研究决定,院领导全员参与办理诉讼案件,庭长办案数量指标由50%提升至100%。今年以来,办理诉讼案件的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61.2件,其中院领导办结诉讼案件337件,占比9.96%,人均结案67.4件;庭长办结诉讼案件1740件,占比51.4%,人均结案193.3件。
实时监控审判流程,对临近审限案件及时预警提示,从严审查审批审限变更案件,延长审限启动院长审批程序,加强长期未结案件督办推进。刑事案件平均结案时间37.94天,同比减少54.77天,行政案件平均结案时间70.22天,同比减少21.23天;民事案件平均结案时间44天,优于合理区间;审限内结案率95.64%,同比上升2.56%,优于合理区间,超12个月未结案件全部清结。
健全庭前风险评估、案中听取意见、案后跟踪回访机制,加强判后释法答疑,上诉率7.77%,同比下降1.86%,优于合理区间。领导带头接访、定期约访、实地走访,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合理诉求。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262人次,化解信访28件,案访比1:0.0041,优于合理区间。
开展执行质效攻坚专项行动,大力推广诉前保全、执前保全,实施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办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完毕率37.03%,同比上升1.83%,首执案件终本率21.22%,同比下降5.62%,执行到位率48.23%,同比上升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