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张多 记者马朝林)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任民法庭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有效地化解了一起土地耕种纠纷。
2024年8月张某通过拍卖取得某村14亩土地承包权,后发现于某未经允许擅自对该14亩土地进行耕种,张某多次找到于某要求其停止耕种行为,但于某不予理会,双方多次沟通未果,张某故诉至法院。
张某要求于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于某辩称该土地为其父母所有,一直由其耕种,张某无权干涉。
承办法官了解到,该地承包权原属于于某父母,其父母去世整户消亡,土地由村委会收回后,该地承包经营权由张某通过拍卖取得。张某取得土地经营权符合法律规定,于某的耕种行为无法律依据。经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沟通,张某愿意放弃赔偿金的要求,于某也同意归还耕地,也将此次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